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如下:
1、不能履行,债务人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履行债务;
2、延迟履行,债务人可以履行但在履行期届满时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目的;
4、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会有什么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的;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违法目的;
3、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享受政府或者单位优惠补贴建造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不卖给原单位或者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双方主体不合格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双方意思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胁和乘人之危;
4、违反法定形式;
5、合同一方恶意与第三人串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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