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是否可以在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要求工伤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者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收到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后,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解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五)有第一项第一款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26条(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每一整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月薪的三倍的,应当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被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按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应当依法支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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