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税务局对于检举材料的处理方式以及稽查局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税务局会充分考虑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或捏造事实。而稽查局举报中心受理的检举事项包括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且需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
只要证据充分、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或捏造事实,税务局会相信。但需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稽查局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 税 务 稽 查 】 举 报 偷 税 漏 税 , 税 务 局 会 怎 么 处 理 ?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如果您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税务机关在收到举报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举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税务机关将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涉嫌偷税漏税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税务机关还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打击报复。
如果举报内容不实或无法提供证据,税务机关将不予处理。此外,举报人应当注意自身言行的合法性,不得恶意举报或诽谤他人。
只要您提供真实、充分的证据,且不捏造事实、不诬陷,税务局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涉嫌偷税漏税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税务机关将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得泄露或打击报复。如果您举报不实或无法提供证据,税务机关将不予处理。恶意举报或诽谤他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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