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公司的财务没有参与偷税漏税行为,通常不会被判有罪。但如果财务部门协助或参与伪造账目等行为,就可以被视为共同犯罪。对于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的财务没有参与偷税漏税行为,那么通常不会被判有罪。然而,如果财务部门协助或参与伪造账目等行为,那么就可以被视为共同犯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公 司 偷 税 漏 税 , 财 务 能 逃 脱 刑 事 责 任 吗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进行偷税漏税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财务人员能否逃脱刑事责任,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财务人员能够证明其不知道公司偷税漏税行为,且未参与该行为,则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财务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偷税漏税行为,但仍然参与其中,或者提供帮助或纵容,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刑法》中还规定了单位犯前款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知,单位本身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公司偷税漏税行为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需要综合分析具体情况,而不仅仅是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能否逃脱刑事责任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能够证明不知道公司偷税漏税行为且未参与,则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偷税漏税行为仍参与其中或提供帮助纵容,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单位本身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公司偷税漏税行为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需要综合分析具体情况,而不仅仅是财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