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男女中的一方户口在异地,那就可以办结婚登记。如果两人的户口都不在异地,那是无法办理的。男女双方要共同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登记申请,办理结婚手续。审核通过后,会为男女双方办理结婚手续,分发结婚证。
新民法典规定的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有什么
补办结婚登记的手续是:
1、双方共同去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近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之后,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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