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一、老工伤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
老工伤死亡后享受的待遇是按照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待遇来进行一个享受的,主要还是因为如果年纪比较大的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退休之后就不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损失劳动关系和相关的工伤保险的关系都已经了结了。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职工退休养老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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