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可以来自总公司?
时间:2023-09-21 17:20:09 3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通常情况下,分公司只有一个负责人。如果分公司违反了规定,那么负责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共同承担直接责任。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通常情况下,分公司只有一个负责人。如果分公司违反了规定,那么负责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共同承担直接责任。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分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与 总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是 否 同 一 人 ?

根据素材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分公司的股东与总公司不一样。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有股东。

2.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3. 分公司不是公司,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

4.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因此,我们可以回答问题:分公司的股东与总公司不一样。

总之,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通常情况下,分公司只有一个负责人。如果分公司违反了规定,那么负责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共同承担直接责任。而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根据素材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分公司的股东与总公司不一样。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有股东。分公司不是公司,设立必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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