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设立董事会的必要性是什么p>在上市公司总体治理体系中,公司管理者受到多方监督,包括外部治理监督和内部治理监督。外部治理的主体包括资本市场、产品市场、舆论媒体、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小股东;内部治理的主体是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外部治理和监督的力量相对较弱首先,中国的资本市场不是一个强大有效的市场,市场的反映功能和修正功能很弱,资本市场对国有独资企业几乎没有监管
其次,在产品市场上,我国国有企业大多持有垄断行业,第三,国有企业只有一个国家股东,股东权利由国资委行使。在这种多层次的委托代理链条下,委托代理效率低,委托代理成本高
事实上,国资委作为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较弱。相对而言,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全球化在我国刚刚起步,这将有利于国有独资企业选择经理人人选。这些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董事会在内部治理机制中发挥作用,在企业经营中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中央企业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骨干企业,因此,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迫在眉睫。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独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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