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少钱构成他人财物侵占罪
根据本法规定,侵占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犯罪金额的规定如下:
其一,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即侵犯财产的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
其二,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即侵犯财产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然而,具体的犯罪金额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这也是衡量侵占行为社会危害程度从违法向犯罪转变的关键性界限。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多少钱构成共同挪用公款罪
1.若工作人员私自将公款挪用于其个人用途,且数额达到了五千元至一万元人民币,或者用于了非法活动;或挪用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被用来进行个人营利活动时;或者挪用金额同样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原款项,均应予以刑事追究。
2.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给他人,且数额较大(大于等于一万元)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用于了营利活动,甚至是非法活动,那么这些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律制裁。
3.如果这些工作人员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大但却未能及时归还,那么他们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4.对于那些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员,以及由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派遣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他们存在上述行为,则应当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本法规定,侵占罪的涉案金额设定如下:侵吞公有或私有财产,当其金额达到较大程度时便会构成犯罪。至于具体的衡量标准则需参照个案性质及其发生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恳望广大市民与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循法律准则,携手共建和谐繁荣、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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