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贵州省实施办法》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贵州省实施办法》
发函至申请人所属社区
四、办理地点
六盘水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1-53号,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线路经停。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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