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亲戚家串门,不想停在小区外的汽车半夜被砸,石家庄市民赵先生损失7000余元。为此,赵先生感到很疑惑:小区物业不让机动车进门,我把车停在他们指定的位置,物业是不是该对损失负责?
10月23日晚,赵先生带着家人到石家庄市盛世长安小区串亲戚,保安称小区不能停放机动车,赵先生只能把车停在门外。在保安的指引下,赵先生把车停在了门前画着禁停标志(交叉的黄线)的空地上。24日早8时许,赵先生出来开车,不想车窗的玻璃都被破坏,车身四处凹痕,尾灯和倒车镜也被打碎。
小区保安称,24日凌晨2时许保安巡逻时发现赵先生的汽车被砸,他们报警后警方已经来过了。赵先生在小区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发现一男子在24日凌晨1时许砸了他的车,旁边还有一辆面包车遭殃,但因天黑,男子的影像并不清晰。
10月25日上午,记者在盛世长安小区外看到,赵先生的汽车窗玻璃没一块完整的,其中右前窗的玻璃还被掀掉了。“幸亏车里没放值钱的东西。”赵先生说,他的车没有上全险,他估计损失有7000余元。
“当时,停车地点是保安指定的,我觉得小区物业应该负一定责任。”带着赵先生的疑问,记者找到盛世长安的物业,有关负责人张先生表示,他们知道赵先生的遭遇,但物业对此不会负责。
“小区内禁止停放机动车。按理说,小区门前不许停车,当晚的保安也是为了照顾赵先生,才让他把车停在门前。但我们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我们不该对赵先生的遭遇负责。”张先生说,当晚保安发现赵先生的车辆被损坏后及时报警,并配合民警的调查,他们已经尽到了职责。
为此,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的康君元律师表示,赵先生在停车时并未和盛世长安小区的物业形成合同关系,物业不该对赵先生的遭遇负责,如果警方找到砸车的人,其该对赵先生的损失负责。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