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是根据子女实际花费、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的高低确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二、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
如果是抚养方要求抚养费支付方一次性付清,法院则会考虑支付方的生活条件和个人意愿,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不存在可以支撑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生活条件又或是支付方拒绝一次性付清,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强制要求支付方一次性付清的。
三、离婚小孩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危害
离婚小孩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危害有:
1.义务主体的责任不平等。抚养费数额不足或者数额太大,这样就减轻了一方义务主体的责任,加大了另一方义务主体的责任,使被抚养子女的权益受到侵害。
2.抚养人侵犯抚养费。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一次性取得子女的抚养费用,抚养者有可能将抚养费挪作它用,不能真正用于子女的抚养。
3.造成不应有的讼累。一次性给付数额由于太少或者因计算不准确,随着人均生活水平标准的提高,物价的上涨和医疗费的增加,原来确定的抚养费远远不能支付子女的费用,因此,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不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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