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欠了我6000块钱欠了3年了没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到他家能要到吗
没有借条?别担心!只要你还有转账记录和其他能证明你们俩确实存在过债务关系的证据,就能把这笔钱给拿回来。
遇到别人借了钱却不肯归还的情况怎么办呢?下面给你支几招:
1.先试着去协商看看吧:在约定好还款日期到了之后,你不妨问问他能否分批还给你好了。
这样子也算是方便了些,但就是没有什么强迫别人还债的力度啊。
2.实在没辙了就去法院告他好了:当你和那个借钱人商量不通并且你几次催讨仍然无效的话,那你就只能自己去法院起诉啦。
带上身份证明、起诉状和你手上的那张借条去找法院,他们会裁定这个人该还你多少钱。
可要是对方还是迟迟拖着不还,你得在法院设定的还钱期限结束后两年内,亲自再跑到法院请求他们进行强制执行。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有强大的法律支持,但就是需要花费不少时间。
3.或者试试看申请支付令:如果你觉得告上法庭太麻烦了,另外一个办法是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虽然这种方式费用更便宜,流程也简化了许多,但缺点是你可能面临支付令失效然后不得不转到诉讼程序的风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二、欠条归还日期过了可以起诉吗
说实话啊,就算欠条过了它的有效期也没用,这就好比说欠条的有效时间是一辈子那么长,但是呢,如果欠条过期只是因为它上面约定的那啥还钱日期超出了的话,那借出去东西的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啦。
毕竟嘛,打官司这事儿需要满足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就是原告得跟这事有关联,得知道告谁才行,然后得有个具体的要求,比如要求对方还钱等等。
最后就是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也就是事实和理由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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