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区别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区别为: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筑工程禁止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
2.承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
1.零散的劳务承包,即企业临时用人;
2.自带劳务承包,即由企业内部的正式职工招募人员来承包劳务;
3.和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即从总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的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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