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赠与房产合同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撤销的: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赠与房产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赠与房产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赠与房产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赠与房产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在交付前可否撤销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在交付前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属于公益性质的是不能撤销的。同时,符合法定可撤销情形是能撤销的。法定可撤销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申请撤销;法定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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