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十级伤残的情况下,社保机构将一次性支付受害者七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赔偿。此处所称的“本人工资”,特指该名职工在受到意外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之前的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每月缴纳的薪酬。若当事人每月薪资超出所在区域内全职业员人平均收入水平的三倍时,则需按照全区域职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核算;反之,若当事人每月薪资低于全区域职业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的六成时,则应按照全区域职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六成比例进行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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