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负同等责任的,肇事者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认定的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致人死亡能增驾吗
驾驶证因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降级A1降级后还可以增回去两年之内没有扣12分记录就可以申请增驾。具体规定是: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3、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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