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划分取决于双方过错对交通事故的引起程度。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均有过错的,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均无过错的,无责任。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是“对半赔偿”吗?
双方对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双方负有同等责任的,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赔付方式: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而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如果双方谁没有保险的,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
此外,通常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有: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不等于对半赔偿!
我们很多人都会有这样一种习惯性误解,认为既然责任事故认定书上明确认定了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那么对于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自然应该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共同承担。我们说这种观点在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并没有错,因为没有交强险的规定,而现在有了,所以这种观点现在是不正确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除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加害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来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分担。即便是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加害方也需在交强险中规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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