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套路贷可不可以认为是合同诈骗罪,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一、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二、套路贷受害者的特征
他们大多有高消费的欲望而没有经济实力;许多人面子薄,怕丢脸,借钱后不敢声张,催收团伙抓住贷款者这个软肋,以轰炸通讯录、反复骚扰家人朋友等方式来逼迫就范;还有部分女性受害者遭遇裸照威胁,即使没有被拍裸照,也被催收团伙P成色情图片、灵堂图片来进行恐吓。
全文6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