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财务电算化业务知识。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把好收支关。
3、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公款私借和坐支,严格各种支票和结算凭证的管理、保存。
4、负责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加强资金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
6、单位一切费用支出,经所领导核准,经办人签名,所长签字方可报销。
7、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如不合法、不真实、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经办人未签字,拒绝支付。
8、每月按时向所长提供财务收支报表。帐表处理坚持真实、及时、准确,做到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上报下达。
9、银行账户要完全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财务预留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及时核对银行账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规定装订归档,妥善保管。
10、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账、物核对,如有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财务人员相互协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购买、招待等经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为基层站、队单位搞好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财务票据管理规定2
1、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包括支票、贷记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包括收据、各种税票、社保票据等。
3、财务票据的领购、保管、核销业务由专人分工负责。出纳担任银行票据的保管业务,经财务总监指定的会计人员负责非银行票据的保管。非银行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保管,领用的收据由出纳包管。
4、财务票据应存放于保险箱内,有专人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与银行票据应由财务总监与出纳分别保管。非银行票据的保管使用两分开原则,不得由一人兼任。
5、办理有关票据业务必须财务总监审核,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娶支付银行票据,收取款项时应开具收据。
6、银行票据、收据必须顺号签发,作废时应加盖专用的作废章。作废票据不得缺联少页,已开出的作废票据,由票据开具人员负责收回。
7、票据开具时候应该注意单位名称(全称)、金额大小写规范、项目名称准确,规范单据填写正楷,字迹清晰;单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不得撕毁单据,必须保持单据完整,并加盖作废章。
8、出纳收到银行票据时,应认真审核,及时入账,对不合规票据及时向财务总监反映,由财务总监确定解决方案。
9、已缴纳的税票、社保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应由专人及时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后有查可依。
10、票据管理人员应建立备查登记簿。发生有关票据行为时,应及时登记备查簿。
11、财务人员在发现票据遗失、票据出错和票据不实等情况时,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重大事故财务总监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12、票据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编制票据移交明细表,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逐笔确认移交,确认无误后,由监督人和后任财务人员在交接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13、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财务人员,如有违反究其相关责任。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