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事件后,被保险人有权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权:
第一,可向所属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以维权抗议保险公司的违约行为或违法侵权拒赔举措;
第二,亦可选择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