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该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设立企业时应怎样选择企业类型
在我国,企业组织形式有多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受不同法律规范调整,企业投资人出资设立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各种组织形式各自的法律特征,并根据经营的项目、期限、合作方式选择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如果出资人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认识与法律规范之间有错位,就很有可能产生始料不及的纠纷和法律风险。例如,一人公司于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区别就很大。首先,一人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身份。其次:一人公司的设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再者: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能不能有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不可以有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八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我国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只有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我国采取的是无限责任原则,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个人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要高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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