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建设用地能否征用为建设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非建设用地的地方要变成建设用地,首先要看它是什么性质的地。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首先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还要看城市规划是什么,然后通过征地程序,变成国有建设用地才能用于开工建设。国有农用地也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然后通过征地程序中的农用地转用成建设用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什么权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就该土地进行法律允许的建设规划,用以建造房屋、基础设施、娱乐设施等。
三、建设用地有哪些转让方式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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