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国内外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定程序,证明申请人需要在国外实施的法律行为、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公证行为。公证事项因内容而异。涉外公证大致包括:
1、证明公民或法人的身份关系,如出身、年龄、经历、学历、职务、职称、工龄等;
2、证明婚姻家庭关系,如结婚、离婚、收养、索赔、监护等;
3、证明某人的生存、死亡、失踪和真实住所;
4、证明遗产继承和遗嘱;
5、证明财产的馈赠、分割、转让和委托书;
6、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机关除遵守国内公证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外,还必须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注意文件使用的及时性等特殊原则;程序上,除依法办理公证手续外,还应当依法办理认证手续。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涉外公证离婚规定
目前无任何法律规定,涉外离婚必须要公证,按照如下正常流程离婚即可: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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