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资金的来源
时间:2023-08-24 16:50:08 1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于债务人的财产需要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负担的债务总称。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财产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因继续营业而生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等。与共益债务相对应的概念是公共益债权。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于债务人的财产需要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负担的债务总称。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益债务包括:债务人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财产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因继续营业而生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等。与共益债务相对应的概念是公共益债权。

共益债务是什么?

共益债务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可能会形成一种特殊的债务关系。这种债务关系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首先,共益债务的产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益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等具有人身性质的亲属关系中,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债务。因此,在一般的商业活动中,共益债务并不存在。

其次,共益债务的法律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共益债务的种类较为特殊,不能随意设立。其次,共益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需要存在亲属关系。最后,共益债务的债务人在债务产生后,需要优先用于清偿家庭关系等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

综上所述,共益债务是一种具有特殊法律特征的债务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共益债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共益债务是一种特殊的债务关系,产生于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等具有人身性质的亲属关系中。共益债务的种类较为特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需要存在亲属关系,债务人在债务产生后,需要优先用于清偿家庭关系等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因此,在夫妻、家庭、继承等亲属关系中,共益债务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全文9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共益债务 最新知识
针对 共益债务资金的来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共益债务资金的来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