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时间:2023-02-20 10:42:25 4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将工伤事故分别在第一部份人格权纠纷规定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前者属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受民法典的调整,后者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劳动争议案件,受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的调整。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事故保险待遇纠纷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前者是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后者是劳动争议案件;

(二)法律适用不同。前者由民法(部门法)调整,后者由劳动法(部门法)调整;

(三)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前者是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之外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后者是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已参加工伤保险)之间的法律关系。

(四)适用过错原则不同。前者适用过错原则,受害职工有过错的,可按混合过错减轻用人单位或第三人的责任。后者只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是工伤事故,就适用无过错原则,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保险待遇赔偿。

(五)赔偿项目与标准不同。

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四大条件

(一)工作原因

因工作收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如:是否属于本岗位工作、是否属于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是否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等。

(二)事故伤害

职工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暴力、中毒、爆炸等各类事故,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如果职工在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是已经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也应该认定是工伤。

(三)患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四)当然更要符合工伤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应所需材料,填报《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工伤职工继续治疗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等;需确认供养亲属的,还要填报《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表》,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章,再核实缴费情况后,到工伤保险待遇窗口审核待遇。

二、工伤保险是否有年龄限制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如果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那么不能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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