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参考。滞纳金是指欠费户未按时缴纳热费而产生的费用,计算方式为欠费数加上欠费数乘以0.003。2,欠两个月=(上月欠费数+欠费数X0.003+本月欠费数)X0.003。3,欠三个月=(上上月欠费数+上上月欠费数X0.003+上月欠费数+上月欠费数X0.003+本月欠费数)X0.003。标准参考滞纳金标准为欠费户用热费的3%,起算时间为每年停暖之日起计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即欠费数加上欠费数乘以0.003。2,欠两个月=(上月欠费数+欠费数X0.003+本月欠费数)X0.003。3,欠三个月=(上上月欠费数+上上月欠费数X0.003+上月欠费数+上月欠费数X0.003+本月欠费数)X0.003。标准参考滞纳金标准为欠费户用热费的3%,起算时间为每年停暖之日起计算。
停暖欠费计算: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根据我国《暖气供用设施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供用热系统停止供热后,用户需在30日内缴清全部欠费。若用户逾期未缴清欠费,则从逾期之日起,按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因此,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的做法是错误的。用户逾期未缴清欠费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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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句: 明确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即欠费数加上欠费数乘以0.003。2,欠两个月=(上月欠费数+欠费数X0.003+本月欠费数)X0.003。3,欠三个月=(上上月欠费数+上上月欠费数X0.003+上月欠费数+上月欠费数X0.003+本月欠费数)X0.003。标准参考滞纳金标准为欠费户用热费的3%,起算时间为每年停暖之日起计算。根据我国《暖气供用设施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供用热系统停止供热后,用户需在30日内缴清全部欠费。若用户逾期未缴清欠费,则从逾期之日起,按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因此,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的做法是错误的。用户逾期未缴清欠费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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