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产权人反悔。而出资人又不能充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事实,想取得房屋产权或就会很困难。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名义产权人私下卖房,不经过你的同意就把房子卖出。借名买房合同无效。过户产生的税费。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民法典》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3、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
借名买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1、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
在借名购房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上,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结果截然不同。
2、借名购房的事实认定困难
当出名人不承认借名购房关系时,依据举证责任的规定,借名人需要证明双方之间的借名购房关系存在。法院通常会综合房屋的出资情况、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购房票据、合同、房屋产权证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的事实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判断。
3、出名人恶意处分房屋,房屋无法追回
即使借名人能够证明借名购房合同真实有效,仍然会造成借名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甚至房屋永远无法追回的结果。
4、出名人的购房资质受到影响
对于出名人而言,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购房,会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及银行征信系统留下记录,即使网签已经撤销或房屋已经过户,自己在将来购房时也将无法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
《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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