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草案件时限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终结。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调查取证期限的,应当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延长期限,以书面通知为准。你可以参照本法进行了解,或者直接咨询其主管部门。
二、公安机关如何处理烟草案件
如为假冒伪劣卷烟,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关部门依法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在人民法院明确处理意见后,由公安机关会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涉案卷烟进行公开销毁。
如为真品卷烟,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如果法院认定为赃物,则可根据公安机关的委托将该批卷烟拍卖或变卖,拍卖款或变卖款交公安机关上缴国库。如果法院未认定为赃物,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公安机关的意见可采取发还等处理方式。
三、销售假烟怎么处罚
假烟是一般的叫法,其实烟不假,即烟是真的;只不过牌子是假的,即假冒正宗烟厂的注册商标。生产假烟的人属于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烟的人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此种行为违反《商标法》,应按该法处罚。如构成犯罪,其追诉标准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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