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社会保障卡(职工医保)领取须知
一、“社保卡”发放范围
本次发放“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人员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且与临汾市公安局人口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成功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中的参保人员。
二、“社保卡”的发放时间
本次发卡的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至12月31日。各参保单位集中领取的具体时间请登录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也可致电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咨询,电话:12333。
三、领取“社保卡”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领卡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介绍信格式可登录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下载。
2、领卡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U盘,用于拷贝《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
四、注意事项
(一)领取注意事项
1、各单位社保卡专管员与中国银行人员领卡后,由中国银行网点对社保卡进行保管,各单位与中国银行确认领取时间后,由各单位通知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国银行亲自领取并开启社保卡的金融功能。领取时,职工需核对卡片正面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的,在《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上签字确认;核对有误的(如:社保卡与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照片等不一致的),在《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上签字确认备注情况后领取,并携带社保卡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两份到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信息更改,等待二次数据采集后,另行制卡、发放。
2、对因调离(含转(升)学)等原因,参保人已不在原单位的,仍由原单位负责通知该参保人,领取“社保卡”。参保人已死亡,不能领取社保卡的,在《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备注栏注明后,由中国银行将卡交回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
3、各单位要配合中国银行做好通知工作,本单位所有社保卡领取完毕后,中国银行将有参保职工签字确认的《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交回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我中心将统一办理社保卡社保功能的开通业务。如果单位部分人员不领取,将影响整个单位社保卡的开通,各单位要通知本单位所有领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以便影响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4、参保职工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至卡的有效使用有个传递过程,若个人急需使用社保卡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卡到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开卡。
(二)“社保卡”的开卡
“社保卡”的开卡分为社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的开启。
1、“社保卡”社保功能的开启
“社保卡”在发放期间处于锁定状态,不可以使用。我中心在收到中国银行返回的《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后,将统一办理“社保卡”的开卡业务,此后“社保卡”方可正常使用。
2、“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的开启
金融功能是“社保卡”的一项重要功能,今后部分社保业务功能将依托社保卡金融功能办理,请各单位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保卡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我市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金融功能的开启业务。
(三)此次未制卡人员及新增参保人员制卡说明和安排。
1、为确保社会保障卡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本次“社保卡”在制作过程中会对参保人在临汾市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和临汾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双重比对,信息比对不合格的参保人员暂不制卡,对其信息进行二次数据采集、整理、比对,合格后再行制卡。
2、因制卡流程的限制和制卡数据采集时间的不同,同一单位信息核对无误参保人员,可能分多个批次制卡,发放时间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几次,请参保单位持续关注,注意领取社保卡的时间。不在首次发放《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和《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核对表》名单内的参保职工,除“已在其他单位制卡”的情况外,一般为以上两种情况。
(四)“社保卡及旧医保卡”使用如何衔接
在发放“社保卡”后的一段时间内,参保职工原先持有的“医保卡”仍可继续正常使用。“社保卡”开卡后,可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启用,同时“旧医保卡”自动作废。暂时没有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仍可继续使用“旧医保卡”。
“社保卡”的启用将继承原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请参保人放心使用。
(五)“社保卡”金融功能如何使用
“社保卡”将搭载有银行金融功能,可作为普通的银行借记卡使用,在中国银行所有网点、ATM机及所有银联商户进行交易。金融功能是山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一项重要功能,今后部分社保业务功能将依托社保卡金融功能办理。
(六)“社保卡”密码修改
“社保卡”的原始密码为:123456,为了保证您的用卡安全,请及时修改密码,密码修改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七)若“社保卡”发放期间出现一切事宜,均由本单位社保卡专管员与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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