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一种能力。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该是一致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出现了残疾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的,其辨认行为和控制行为的能力与可能会分离。只有一个自然人既具有辨认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能力,也具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时,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一、犯罪主体有哪些?
犯罪主体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一)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凡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满14周岁的和行为时因精神疾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但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也称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明确规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规定的其他危害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是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又称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的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有三种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怎么判
如果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说明当事人没有完全丧失控制识别能力,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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