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不明的劳动报酬,可以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来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与其相同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约定的注意事项
劳动报酬形式多样,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3、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
因此,国家并不规定劳动报酬的具体细节,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当然,自由约定也有底线,那就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地政府确定的一条工资线,任何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这条底线。如果违反了这条底线,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劳动报酬由:1、计件工资;2、计时工资;3、奖金;
4、津贴;
5、加班工资;
6、特殊工资;
7、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组成。其次是在约定劳动报酬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相信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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