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可以执行债务人共同财产吗
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的共有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具体而言,当债权人面临个人债务且其对象为夫妻共有时,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共有人的部分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只能针对被执行人所拥有的那部分财产进行操作。
倘若债务人未能依照先前约定偿还应付款项,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获取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判决书后,如债务人仍拒绝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有权进一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父母公司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通常情况下,父母所欠之债并不需要其子女来承担。
若子女在父亲离世后成功继承了相关财产,那么此种情况下,他们仅需在自己所继承之遗产范围内,对先辈的债务担负起偿还的义务。
倘若没有做出相应继承,或者选择放弃继承,那么除却子女自己愿意主动偿还以外,他们无需顾及到上一代所背负的债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确指出:“继承人仅需要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
超出这一范围的部分,若继承人出于自愿想要进行偿还,法律并不对此作出强制限制。
若有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所应缴纳的税款与债务,他/她可不再承担清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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