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顺序为:
1、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财产继承,是指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的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财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作为前提条件。
无子女的财产继承顺序
属于老人遗产,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无第一序列继承人,就有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兄弟姐妹,死者祖父母,死者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继承。无第一和第二序列继承人。由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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