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7】23号)规定,经过积分申请、审核、公示、复核等工作程序,参加2017年度积分入户申请人员的总积分已经确定。现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积分指标设置的批复意见,对2017年度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及可办理户口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2017年度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设置实行指标控制与条件控制相结合,明确2017年全市积分入户总量指标为2000人。同时,申请在中心城区落户的,总积分须大于或等于70分;申请在新城区、开发区落户的,总积分须大于或等于60分。超过2000人,按2000人入户;不足2000人的,按实际人数入户。
据此,2017年度通过积分入户可办理户口人员总数为1768人,其中申请落户中心城区1496人,申请落户新城区、开发区272人(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申请受理窗口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在窗口申请的,应持本人户口簿、、《积分入户受理回执单和积分申请材料复印件,经核实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在网上申请的,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和积分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落户地所在区政务中心积分入户窗口,经核实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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