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元旦,举国上下正在欢欢喜喜庆贺新年的时候,突如其来的打击却让管家陷入了无尽的悲哀。因燃放的烟花为三无产品,管某丢掉了性命。日前,管某的家属将该烟花的销售者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43万。
2006年元旦,为了牟利,韩庆昌、韩忠月、仲秀英三人在常某开的百货小卖部内销售烟花爆竹。1月2日中午11时许,张金彪到小卖部从三人手中购买了礼花弹等烟花。当晚20时许,管某和朋友张金彪燃放花炮,在燃放礼花弹的过程中,管某不幸被炸身亡。
之后,张金彪和管某的家人发现,张金彪所购买的礼花弹是三无产品。事发当天,公安机关即将韩庆昌、韩忠月刑事拘留,现二人正在取保候审。
管某的家人认为,韩庆昌、韩忠月、仲秀英及常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给原告在精神和物质上造成了非常惨重的后果,但是至今日,被告仍没有尽到任何赔偿义务,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人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380155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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