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注意的问题有:
1、如果选择离婚协议,应该注意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离婚协议只有在双方向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离婚协议未向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不生效;
2、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往往判决不允许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原告提供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法院往往会判决允许离婚。
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协议离婚必须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在本人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多是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并没有完全作好协议离婚的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达成的,随意性很强,因此协议后又反悔得非常普遍,结果双方又因此而不得不上法院重新进行离婚讼诉。协议离婚不但没有节省时间和精力,相反还更加的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因为一方反悔,就更加深了彼此之间的隔阂。因此本人建议,夫妻双方虽然感情破裂了,虽然想要离婚了,但也不必非要今天就离不可(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问题上是急不可待,很少有不着急的),更何况即使你今天签订了,真的办理还是需要时间的呢!因此夫妻双方都一定要在具备了一定的协议离婚的心理后再签订离婚协议为好。
二,一定要明确、准确、全面,不可以模棱两可,也不可以顾此失彼。
三,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不仅要对抚养费的给付约定明确,还要特别对探视问题约定的详细明确
四,如果有一方较为勉强,就尽可能的不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而选择诉讼的方式。
五,双方的签字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不要用双方习惯了的称呼签字,同时别忘了写好时间,
六,约定好生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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