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大学生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二、大学里改名字对以后主要影响如下:
1、从姓名学角度看,更改姓名后,人的人生态势、各种际遇会发生改变,但改名越早越好。
2、姓名寄托了人的主观意愿,人们希望它能使人更好地发展,这一作用的实现主要依赖于他人的称叫,即“呼告”,成人改名后也需要周围的人改变对其的称呼,这样才会有明显的作用。
3、成人改名后,需到公安局登记改名,并记录“曾用名”。
4、如今社会承认“曾用名”,但是,改名前后,账户、资料等不会自动更名,需自行处理,部分资料会要求填写“曾用名”,而许多地方是没有的,这时需去公安局开具相关证明,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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