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市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原件。
2、本市户籍参保人有以下证件的,需同时提供:
(1)《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五保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3、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人(市外户籍人员提供参保人本人)在市内农-行、交-行、工-行、农商银行等任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复印件。
4、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以家庭为单位,以家庭成员中任一人的银行账号为家庭扣费银行账号。
珠海市学生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提供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商银行属下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
3、本市户籍参保人有以下证件的,需同时提供:
(1)《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低收入家庭的参保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学校、幼儿园或托儿所就读相关证明;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在校相关证明或在《申报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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