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流程:
1、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规定填写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按工商局规定准备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注销登记材料由公司决定,并签署并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3、材料准备好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一整套材料,在合法、完整、有效提交材料的前提下,在注销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批准后,需携带《分公司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到分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备案。
分公司注销程序完整步骤
(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
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所以分公司可以注销,但不需要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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