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可以起诉吗
时间:2023-04-05 16:53:10 2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的,无法起诉。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道被告真实姓名的,属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不予立案。

一、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呢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及时提起上诉。人民法院需要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原告不服裁定的,则可以去提起上诉。

二、离婚前夫抚养费给少了怎样起诉

离婚,因前夫抚养费给少了而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当事人要起诉前夫抚养费给少了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发现前夫确实未足额支付抚养费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其中人民法院发现该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出具裁定书,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

三、房产如何起诉分割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自己无法搜集证据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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