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租赁合同,出租方有责任按时交纳物业费。同时,出租方可以在合同中与承租方达成一致,由承租方负责交纳物业费。但是,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物业服务公司。如果承租方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交纳并追究其连带责任。
根据租赁合同,出租方有责任按时交纳物业费。同时,出租方可以在合同中与承租方达成一致,由承租方负责交纳物业费。但是,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物业服务公司。承租方拒绝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交纳并追究其连带责任。
能否免除物业费责任?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所应得的报酬。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依法履行职责,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费用的收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虽然有些业主可能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过高或者自己可以自行维护和管理物业,但事实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具有专业性,涉及到房屋安全、环境卫生、绿化保洁等多项重要内容,这些内容并非业主自行维护和管理所能满足。同时,《物业管理条例》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因此,物业费用的收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无权要求免除物业费责任。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需要依法履行职责,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总之,物业费用的收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无权要求免除物业费责任。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需要依法履行职责,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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