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符合评级标准。如果符合标准,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此外,文章还提到了企业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工伤保险。
即使没有骨折,也必须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其是否符合评级标准。在工作中,无可避免的,可能会发生伤亡意外。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参加工作,企业需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可至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若工伤鉴定后确定符合评级标准,需依法给予补偿。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并且影响其生活,应依法对其提供补偿。
【核心内容】工伤没有骨折能评级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如果被认定为有骨折等情形,则可以按照其受伤程度对应地上一个伤残等级。因此,即使工伤职工没有骨折,也可以根据其受伤程度评定伤残等级。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得到与其受伤程度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工伤事故难以避免,但根据鉴定结果,可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评级标准,从而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按照其受伤程度对应地上一个伤残等级。因此,即使没有骨折,也必须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其是否符合评级标准,以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得到与其受伤程度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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