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主体有什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律师提醒:由此可见,外国合营者可以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可以是: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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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资企业的认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
它的基本特征有:
(一)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区别于外国企业的基本特征。外资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据中国法律,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审查批准,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设立,企业的住所在中国境内。外国企业则是依照外国法律在外国登记设立的,其住所在外国。
(二)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有别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其所属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负清偿责任。
二、投资方类型要填什么
投资方名称填写投资的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名字,投资方是什么名称就怎么写,《公司法》没有规定怎么写。目前,中国的主要投资者有:
1、中央作为投资主体,一般集中在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极少数大型骨干企业和国防、航天、高技术等战略性产业的投资。
2、地方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主要从事区域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投资。
3、企业是主要投资者。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更新技术、改进技术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开展投资活动。
4、个人是主要的投资者。与前三位投资者相比,具有投资范围广、投资金额小、灵活性强的特点。
5、外商投资主体。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的直接投资,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合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不同的投资者承担不同的投资任务,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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