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方为酒后驾驶并导致交通事故,同时评估结果显示您需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则对方可能无法立即判定您应当承担的责任。
然而,若您身为机动车驾驶员在本次事故中存在过失,如触犯交通法规或操作不慎等,则很可能依据自身过失程度而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需要关注的问题在于,对方酒后驾车是否成为引发事故的关键原因,及其对于您应承担责任比例的影响。
若对方酒后驾车确为事故主因,且您无其他过失,那么您可能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该情形下,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至于责任划分中是否存在其他因素影响,例如您是否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抑或是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痕迹、销毁证据,均可能左右最终的责任判定。
若是如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您可能须承担更为严重的责任。
总而言之,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事故的详细状况及调查结果进行精确判断。
倘若对方酒后驾驶乃是主因,而你又无其它过失,那么你有可能只需负担较少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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