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否则构成姓名权侵权。姓名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该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冒用别人身份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冒用别人身份证进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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