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填写项目(甲方)
1、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的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
2、性质
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如事业、独资、合资、民营、国营、私营等。
3、单位机构码(上海单位填写,外地单位可不填写)
即单位在工商行政登记的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码,凡独立法人单位都有此代码。外商办事处无此代码者,可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人事录用手续。
4、信息登记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单位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每年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信息登记号,协议书上务必填写。办理时,需备齐资料:
(1)、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盖章有效);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办理信息登记号申请表
5、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用于学校档案馆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单位的地址。
二、学生填写项目
1、专业
所填写的专业,应为学生入学时的专业名称(不是专业方向或院系名称)。
2、落户地址及警署
落户地址是指毕业生在毕业后,户口所迁往的地址。
3、生源地
填写进校以前户籍所在地
4、毕业时间
毕业当年7月
5、学号
必须填全,不能只填最后二位。
三、甲乙双方达成协议部分填写项目
1、协议书中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必须明确填写。
2、协议书中某些条款应尽量填写,如各项福利,最好注明多少,或者有与无,不要空白。(如空白须用”/”填充)
3、违约金请明确注明,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一般不超过2500元)
四、其它事项
协议书为双方协议,一旦甲乙双方签字,协议书即已生效,学校只是鉴证登记,协议书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解除,甲方须给乙方出具相关证明。若甲乙双方在就业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协调解决,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校按照协议书的编号分配给每位毕业生,每人一份,同学必须在慎重考虑成熟以后交由用人单位填写,在各项须填项目填写清楚完整并盖好公章(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需加盖该区县教育局公章;民办、私立学校、非教育单位不需要)后,回学院签字登记,最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徐汇:香樟苑404-405;奉贤:行政楼117;两个地方均可),列入学校就业派遣计划。
五、违约须知
如学生与单位解约,需和单位协商解决。如领取新协议书,需由原单位出具解约证明,然后将原协议书四联全部收回,交至学院并申请领取新协议书。每位学生的协议书号码是指定的,不要把自己的协议书给别人,考上研究生的同学需将协议书交给辅导员,不要私自给其它同学,以免学生和单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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