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具体来说,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1.只有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时才可以适用速裁程序;2.速裁程序适用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即速裁程序适用于罪刑较轻的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3.适用速裁程序,必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即案情简单明了,基本案件事实无争议,并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4.适用速裁程序,还必须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且同意适用该程序。如果被告人对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法院不得强行适用。5.对速裁程序的适用是“可以”而非“应当”,即速裁程序的适用不是强制性的当然适用,即便满足适用条件,也并不必然要适用。适用速裁程序的,法院不再组成合议庭,而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此时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不得由陪审员独任审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民事诉讼法的速裁程序
1、标题为民事起诉状或者民事起诉书,居中,字体比正文大。
2、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原被告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如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次行一定要写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信息。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1、2、3...比如买卖纠纷会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等等,通俗的说就是把想要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写上去。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诉讼请求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4、事实与理由部分:说明事实情况,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但语言应简洁,不能过于繁琐。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叙述。
5、事实与理由的最后一段一般是写被告的某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柜员起诉,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6、另起一行空四格写“此致”,再另起一行顶格写法院名称。落款写具状人姓名(名称)、时间。需要具状人手写签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如有附件需在落款下另起一行列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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