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对受害人负下列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下列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后续恢复治理的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1.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2.赔偿范围有限,是一种有限赔偿责任。
3.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辅助方式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标准因侵犯的对象和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且赔偿数额有最高限制。
4.赔偿程序多元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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