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吴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亲结婚。2003年两人的儿子小胖出生。2009年因感情不合,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上两人约定,小胖由父亲吴某抚养,母亲李某每月给孩子拿200元作为抚养费,定期打到吴某的银行卡上。
半年前,小胖上了初中,课外补课费和生活所需费用都开始增多,吴某打电话提出要李某增加生活费,李某觉得这是前夫的无理要求拒绝了。吴某和小胖就把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把每月抚养费增加到400元。
律师说法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已明显不足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本案中,原来的抚养费数额明显不能满足小胖的实际需求,李某的收入又完全有能力支付小胖所需的数额,所以,小胖的需求法院应予以支持。经过法院调解,李某最终同意了父子俩的要求。
工资上涨后子女抚养费涨吗
1、工资上涨后子女抚养费不涨,除非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
2、法律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一对方协商要求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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